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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居家养老服务条例11月1日施行 人大监督瞄准“最后一公里”

  • 时间: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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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6/10/20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10月20日,遵义市举行“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 展现遵义新风采”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颁布实施情况。这部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在审议阶段经历了怎样的打磨?施行后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市人大社建委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回应了这些关切。

  作为一审专委会,市人大社建委在审议条例草案时,把目光紧紧盯住三个核心问题。首先就是权责边界。居家养老涉及家庭、政府、市场、社区多个主体,但实践中“家庭尽责”容易被窄化为道德倡导,“政府主导”容易滑向“政府包办”,“社会参与”则缺乏制度入口。专委会在审议中重点推动条例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原则落到具体条款上。

  服务可及性是第二个关注焦点。遵义60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已达140余万人,占比21.81%,老年人口规模居全省第二。审议时反复权衡的问题是:条例能不能让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家门口获得可感知的服务,而不是只在法规文本上看到“服务体系”四个字。

  第三个问题指向制度可执行性。专委会在论证和审议中坚持一条标准:每一条规定都要能回答“怎么做、做不到怎么办”。对缺乏操作性或保障措施的原则性表述,推动作了删减或细化。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发布会透露,《条例》施行后,市人大将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构建闭环监督体系。一方面配合做好普法宣传,支持民政部门和乡镇(社区)面向老年人、家属、居家养老服务从业者开展条例宣讲,让群众知晓权利义务;另一方面持续跟踪监督实施,密切关注配套政策制定、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经费保障等重点环节,收集基层、老年人、服务机构的意见,及时发现实施堵点。与此同时,适时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对条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补齐短板,推动条例各项制度落地,把立法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养老服务成效。

  主创:余旭

  一审:余从源

  二审:王信 姚腾

  三审:唐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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