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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亮点值得关注!遵义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 时间: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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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6/10/20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10月20日,遵义市举行“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 展现遵义新风采”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颁布实施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紧扣居家养老服务中“谁来负责、服务什么、怎么保障、如何监管”四个核心问题展开,制度设计层层递进、相互衔接,六大特色亮点尤为引人关注。

  首先,《条例》对居家养老服务作出明确界定: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基础上,以村(社区)服务为依托,由基本养老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等共同组成,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这一界定将老年人居家享受的服务内容法定化,为制度适用划出清晰边界。

  在责任分工上,《条例》强化家庭基础作用,明确子女及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厘清民政主管、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等部门协同职责;规定和细化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分工体系。

  服务供给方面,《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市场主体,扩大多层次、多样化供给;同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进入村(社区)、家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免费年度体检、用药指导、家庭病床等服务,积极发展医养结合。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就互助养老作出制度安排,明确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支持、老年人自愿互助、社会广泛参与的互助性养老服务模式,更好满足居家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在鼓励政策上,《条例》创新规定,老年人失能或者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子女护理照料时间或采取弹性工时、线上工作等方式;鼓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子女探望老年人提供停车便利;老年人到子女所在地随子女共同生活的,鼓励在户口迁移、医保结算、公共交通等方面给予便利或优惠。

  此外,《条例》健全监督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明确民政部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监管;要求服务组织按质量规范提供服务,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县乡级政府、村(社区)、服务组织在应急救援和安全保障方面的职责,保障老年人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条例》以精准务实的制度设计回应中度老龄化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的突出问题,为提升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主创:余旭

  一审:余从源

  二审:王信 姚腾

  三审:唐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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