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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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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遵义网
6月28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通报显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36件367人,审结29件280人。充分展示了我市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震慑了黑恶犯罪势力,赢得社会各界对依法审判黑恶势力的支持。
该院副院长李德光说,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两级法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和部署,立足审判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先后审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刘锡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钟波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两起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目前正在二审中。
李德光说,为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法院坚持“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充分运用财产刑、资格刑,降低黑恶势力再犯的可能性。在已审结的涉黑案件中,7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8人被判处罚金1450.5万元,追缴赃款3117.85万元,责令退赔275.33万元。
为确保“打伞破网”效果,全市法院通过排查发现线索72条、涉“保护伞”线索8条。目前,已有1条线索转化为涉恶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起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息诉未上诉。
当天,遵义市中院还公布了一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分别是:凤冈冷林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湄潭党禁等人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案;播州王小洪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案;绥阳彭洪遨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案;播州秦冬生等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案,目前上述案件判决均已生效。
李德光表示,下步,全市法院将继续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在扫黑除恶方面的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非法放贷讨债等犯罪,快立、快审、重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体现依法严惩方针,确保打出声威和实效,不断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遵义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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