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19/06/04
-
来源:
遵义网

周亚琼
周亚琼,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从业30多年来,在她的眼里,民事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当事人没有强弱之别,始终秉持对法律精神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真诚。在她办理的近4000件案件中,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位当事人上访。她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先进工作者”等多项殊荣。
1985年,刚满20岁的周亚琼,成为习水县人民法院的一员。开始,面对陌生的环境,艰苦的办案条件,她一度显得有些失落。当时的老庭长见状后曾对她说:“以你的这种状态,是成不了一名好法官的。”迷茫中的周亚琼被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干出成绩来,不能愧对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
此后已记不清有多少次,周亚琼和同事一起昼夜开庭、研究案件、挑灯阅卷,只为调解邻里纠纷而战,严寒酷暑、翻山越岭,只为平息纷争而忙。她说,每一次看到当事人带着怨气而来、满意而归,职业成就感与荣誉感就油然而生。
调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周亚琼办理的案件大多是二审案件,涉及全市多个基层法院,而有的案件发生地又十分偏远。但在周亚琼看来,不管案件发生地有多远,只有到现场去,与当事人见面,才能尽可能把案情摸透,才能严格依法公正高效地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习水县一个偏远山村,刘某与罗某是邻居,两家为了一条路争执多年并多次发生冲突,经村委会等多方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周亚琼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当时已临近年关,不能让双方因纠纷而过一个不愉快的春节,尽管当时天寒地冻,她还是带着书记员,从遵义赶到案发地。车辆进不去的地方就下车徒步,在大雪纷飞中艰难跋涉,最终到达当事人家中。经现场了解双方的诉求后她提出了调解方案,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双方接受了调解方案,握手言和。
“其实并不是我的调解艺术有多高,而是我的态度感染了他们,这无形中就减少了他们之前的怨气。”周亚琼说,到现场了解案情,就是对他们的尊重。
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周亚琼所办理的都是民事纠纷案件,多是涉及夫妻离婚、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在她的眼里,案件没有大小。在办理沈某与刘某的离婚纠纷案中,因刘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要求与沈某离婚。而沈某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当时疾病缠身,情绪强烈。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周亚琼多次到当事人居住的地方走访,向沈某的邻居和所在居委会了解情况,最终查清双方当事人感情很好,刘某的监护人代为提起离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财产的分配。了解其中的具体情况后,经反复调解无果,周亚琼向合议庭进行了汇报,最终裁定撤销原判,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此案的办理结果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周亚琼在办理一起案件了解案情时,一方当事人夫妇就有关案情向她倾诉了一个上午。周亚琼没有打断老人的倾诉,始终耐心地听着、记着。老人倾诉完后感动地说:“周法官,谢谢你耐心地听我们说了这么多,说出来,心里好受多了。”
以法律为准绳,深入一线调解,暖心的微笑、耐心的倾听、贴心的话语——周亚琼铁肩担道义,柔情化春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真谛。(遵义日报全媒体记者查静)
相关推荐
-
文件[017262568]中模块[down]的模板内容为空!







